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,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进一步加强领导、明确责任、严格管理,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本规定所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是指以班级、学生团体等集体名义到校外举行集会、聚餐、参观游览等活动,不含校外教学活动、实习安排。
一、加强安全教育。在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之前,班主任或团体活动带队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组织严密,听从指挥,并掌握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理办法。
二、严格活动审批制度。学生组织外出集体活动,填写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》,先后报年级长、学生科长审批并签字。若是学生团体活动,直接报学生科长审批并签字。严禁学生未经同意擅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及参加社会盈利性、商业性的庆典活动,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三、学生外出集体活动,必须有负责人(班主任或相关老师)参加。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制。按照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职责,责任到人。凡因忽视安全管理或不负责任、玩忽职守以及无视学校有关规定而造成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四、学生外出集体活动,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,注意自身安全,维护学校形象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凡因无视学校规章制度醉酒闹事、打架斗殴,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。
五、学生外出活动,如遇突发情况,现场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,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,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。
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广州市总工会职业学校
学生科
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
广州市总工会职业学校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
学生科制表
班级 | 带队教师 (负责人)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
活动 地点 | 人 数 | 班 长 | 联系电话 | ||||||
团支书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
活动 时间 | 学生团队 负责干部 | 电话 | |||||||
活动 内容 | |||||||||
负责人 意见 | 签名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| ||||||||
年级长 意见 | 签名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| ||||||||
部门领导意见 | 签名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| ||||||||
主管校长意见 | 签名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| ||||||||
注:1、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提前三天办好审批手续;
2、此表一式二份,一份交学生科备案,一份自存。